12年前,省考古研究院研究员周春茂、阎毓民主持发掘了位于西安市临潼区零口村一处新石器时代遗址,其中的一座单人墓葬,使常年跑野外、发掘过许多墓葬的考古人震惊了:墓葬中,一具少女骨骼上共有35处损伤。12年后的今天,当考古专家们看到由省考古研究院编写的考古发掘报告――《临潼零口村》时,禁不住潸然泪下。
身受重伤的“零口姑娘”
1995年冬,考古工作者在临潼零口村一处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清理了一座单人墓葬(考古编号M21)。这座墓坑呈圆角长方形,长1.60米,宽0.60米,深0.40米,墓葬中一具骨骼保存基本完整,但受到严重的损伤。尸骨上共有35处损伤,其中骨叉损伤12处,骨笄损伤15处,骨镞损伤2处,致伤物不详的损伤6处。这些损伤分布于颅骨、脊椎骨、盆骨、骶骨及肢骨等许多不同的骨骼、不同的位置、受力于不同的方向。保存在尸骨内的凶器共18件,其中骨叉、骨笄各8件,骨镞2件。
考古报告中详细记录了骨器损伤的朝向(骨器射来的方向),分别是:前右方9处,前左方12处,后左方2处骨叉伤。合并后为右面15处、左面14处、前面22处、后面7处。以上骨骼损伤的位置、朝向、形状、大小、严重程度等都不相同,不是自杀者或一个人所能做到的。专家初步认定:死者是被多人以暴力残杀,骨骼损伤均未见愈合迹象,表明受伤者很快就死亡了。经鉴定,死者为女性,年龄仅有15-17岁,墓葬的年代距今6450-7300年。
西安文物保护修复中心研究员张在明说,1996年1月,我们震惊地看到了这位少女的部分椎骨,并把她写入了《中国文物地图集?陕西分册》。当时是这样写的:“在其12号墓(当时的编号)中,一具少女骨架的3根肢骨被扭断,左手无存,从头骨到盆骨插有17件骨镞或骨笄,有的还穿在骨骼之中,极为罕见,从中可见当时惩罚手段之残酷。”看了发掘报告,才知道错了,凶器不是17件,而是1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