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出生婴儿性别比一直偏高。
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为118.58,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117还高。现在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仍呈重度偏高、持续偏高、整体偏高的严峻态势,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和国内外关注的热点问题。
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本质是实行计划生育条件下的妇女地位和妇女发展问题,是重男轻女在生育上的体现。是过去男尊女卑、只有男儿才能传宗接代的落后生育文化和长期男女不平等的经济社会政策相互作用的综合反映。
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状态(正常出生婴儿性别比应在103-107之间,即出生100个女婴应有103-107个男婴出生)是维系人类生态平衡的基本需要。如果人为地破坏了这一平衡,势必要受到惩罚,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一是危害人口安全,有的甚至直接危害妇女身心健康,剥夺女孩的生存权利。二是对婚姻造成强力挤压,影响社会生活的稳定。三是计划外生育的过量“富余”男性人口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增加压力。四是不利于我国良好形象。
近几年来,我国社会对这个问题呼声很高,在某些方面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数据结果显示,依然措施不力,收效不佳。
对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考核力度的建议:
我们必须从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人口再生产规律的高度,真正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高度重视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必须加大对出生人口性别比考核的力度。
1、要把出生人口性别比作为现阶段考核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成绩的重要数据,切实发挥其“指挥棒”的作用。经过认真论证,应当提出一票否决的具体数据。
2、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每个年度就此进行评估,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3、各级政府要提出专项治理具体行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4、有关部门对此要提出具体评估方案和考核方案,以利操作,抓实抓好。
5、对不利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经济社会政策和法规逐条逐项进行清理,并切实提出整改意见。
6、各级人大、政协可就这个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或视察。
(中国人口网 两会报道:全国政协人资环委副主任杨魁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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